1、模具工程师
1.1 参与新产品的模具设计与开发,针对产品及零件的结构、尺寸、强度、工艺方面等方面的要求,对现有产品及模具的进行分析和改进,确定模具结构(包括浇注系统、导向系统、成型系统、抽芯系统顶出系统、冷却系统、排气系统)方面的要求,确保新开模具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
1.2 负责协助模具的外协制作;
1.3负责协助采购部对模具外协制作厂的进行选择、考核、提供技术支持等;
1.4 负责组织模具验收,并对试模不合格的模具进行改进工作;
1.5负责模具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2、注塑工艺师
2.1协助模具工程师完成注塑模具的维护与保养;
2.2协助模具工程师完成注塑模具的维修与维修记录;
3、生产部
3.1参与模具的验收工作,记录反映存在问题;
3.2负责模具入/出库的控制,标识的维护;
3.3负责模具的保养、维护及生产过程记录;
3.4负责提供汇总注塑模具使用状况;
3.5负责注塑模具的建档管理;
3.6负责注塑模具的协调工作。
4、质管部
协助模具的验收工作。
4.程序
4.1注塑模具的设计与制作
4.1.1模具工程师根据产品图纸或造型的设计要求,经部门主管审签,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部门;
4.1.2开模依据为公司项目计划书及《生产模具配置申请单》,由采购经理核定开模价格或投标确定并确定开模单位,经总经理批准后后正式开模;
4.1.3模具工程师要求制作厂家对所有模具刻上模具编号,并贴上铭牌
4.2模具的编码原则
每付模具均有相应的编码,标示位置在模具工作时的正视外侧面上,字体应平整、清晰。
4.2.1模具编号方法
4.2.2刻字标示与铭牌制作
4.3 模具的验收
4.3.1新模具移交时生产部负责对模具的试用情况如实填写《试模报告》,模具工程师会同注塑工艺师与开模单位解决存在问题。
4.3.2由模具工程师组织,生产部主管、注塑工艺师、质管部主管、质量工程师、技术部及模具项目负责人验收,填写《模具验收单》。
4.3.3模具试模与新品打样, 注塑工艺师负责安装调试,并协同技术研发人员、质量工程师进行验证,生产部填写《试模报告》。模具工程师负责收集有关注塑技术质量资料,作技术准备工作。
4.4模具存放管理
4.4.1生产部模具管理人员根据模具《模具调入/调出记录表》检查模具是否良好、标识是否正确清楚然后办理“入库”手续,并登入电脑模具明细表;
4.4.2外单位调入模具,需按照相关检查内容逐一检查,并填写《模具验收单》。
4.4.3模具的存放分三个区域: “模具存放区”、“待修模具区”、“待试模具区”。
4.4.4模具须按不同型号不同厂家,分类整齐摆放,模具摆放时按模具从大到小依次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
4.4.5经生产使用后的模具“入库”前必须全部经过保养,如有锈迹必须及时清理,模具附件须搭配齐全,水管内的水必须放干净,否则不得“入库”。
4.4.6模具管理员负责使用中针对每一模具做好发放、“入库”、借用、维修、报废等过程记录;
4.4.7注塑工艺师协同模具工程师做好库存模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查。
4.5 模具的领用调拨
4.5.1模具的领用
4.5.1.1生产领用模具由注塑工艺师根据生产部主管确认的计划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将模具找出并安装至所安排机位或标识“待用”,并在模具履历表中填写使用记录(领用时间,开始生产时填写作业时间等)。
4.5.1.2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生产部注塑班、组长须及时向模具管理员报告模具状态。若模具合格,进行维护保养,不合格的模具须由生产部模具管理员开《模具检修计划单》给模具工程师,模具工程师收到修理单后及时将所需修改的模具送修。修好的模具由负责人安排拉回,开出模具接收记录表,由模具管理员签收“入库”。
4.5.2模具外发
4.5.2.1外发模具由申请调拨单位填写《模具调入/调出记录表》,经生产部审签、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模具管理员方可发放模具。
4.5.2.2委托模具修改/试模由模具调入单位填写《模具调入/调出记录表》修模完成后必须办模具调拨手续,外厂调入修改模,修改完成由模具工程师通知相关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模具外发/调入手续并将模具调离生产部,由调入单位到生产部拉模具。
4.5.3外部模具调入调出制度
4.5.3.1因生产的需求外部模具调入调出,由模具管理员办理《模具调入/调出记录表》,由生产部模具工程师审核主管核签后,由生产部模具管理员接收。接收单位需检查模具附件是否齐全,并试样交模具工程师协同质量工程师验收注塑件是否合格封样。调入模具必须注明零件名称及产品名称,否则不予接收,物流部采购人员在日内提供调入模具生产的注塑件图纸。
4.5.3.2因需修模、改模等原因调出生产部模具须由模具工程师办理《模具调入/调出记录表》,并开出《模具检修计划单》,由生产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协模具并由模具外协单位签收。
4.6 模具的维护、维修与报废
4.7.1模具的维修
4.7.1.1一般性修模包括
①由模具结构不合理导致产品缺陷的;
②由于模具精度达不到产品设计要求的;
③设计更改导致零件形状或尺寸变化;
④由于材料的变更及经注塑工艺调整仍达不到产品设计要求的。
4.7.1.2 因4.7.1.1中①②④条引起的修模可由模具工程师会同注塑工艺师直接开修模单;
4.7.1.3 设计阶段因形状尺寸更改引起的修模需有产品负责人通知方可修模由设计部门通知开修模具。
4.7.1.4凡由于操作者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生产部主管填写《模具损伤处理报告》报总经理批准,模具工程师才能维修,生产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修后审批。
4.7.2模具的一般修理:打光、修飞边、损伤修复,需由模具管理员开出《模具检修计划单》,由模具工程师或注塑工艺师执行,并填写《模具检修记录》。
4.7.3 模具的报废
4.7.3.1对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申请报废:
①因设计、制造问题不能保证产品质量,也不能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
②因长期使用发生正常磨损及消耗的使模具精度、性能不能保证产品任务又不可修复的;
③产品长期淘汰而丧失使用价值的;
④产品设计更改或工艺更改而丧失使用价值的。
本文转载自今日头条:五金冲压模具设计CAE
编辑人:小舟